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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院驳回LV关于四瓣花商标的全部诉求

2026-08-21 3182

2026年8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简称LV)对广东汕头个体户黄民耀注册的一枚四瓣花图形商标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缘于黄民耀注册的四叶花图形商标,LV认为与其注册图案相似,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在此前的审查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两款商标在细节上差异明显,普通消费者不易混淆,维持了黄民耀的商标注册决定。LV不服该裁定,于2026年7月将国知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庭审已结束并择期宣判。本次判决是LV在同类案件中的第六次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支持了被告和国知局的立场。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LV所主张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可以追溯到中国千年的传统纹样,如宝相花和柿蒂纹等,这些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应为全民共享,任何品牌无权对其进行独占性垄断。

此前,LV与苏州的“茉莉奶白”餐饮公司之间的一起商标纠纷也曾引发公众关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认定茉莉奶白侵害了LV的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停止侵权并由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共计1030万元;涉案门店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茉莉奶白在其官网及主要社交平台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案件的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相关涉案商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中显示处于驳回复审或无效状态;茉莉奶白方面表示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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